在尽可能指定了使用目的之后,我们通过适当的方式获取个人信息(有关可以识别特定个人的在世人员的信息),并提前宣布使用目的。收购后,我们将尽快通知或宣布给客户。但是,如果直接以书面形式等从客户处获得,则应事先明确说明(以下,将这些措施统称为通知/发布等)。
我们只会在通知和宣布给客户的使用目的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。但是,如果事先获得客户同意或法律应将其视为例外,则此规定不适用。
我公司在未事先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引用个人数据(构成个人信息数据库的个人信息等),并且个人信息数据库等是包括个人信息在内的信息的集合,并且是特定的个人。信息是系统化的结构,因此可以轻松搜索(由政府条例指定)。我们不会将其透露或提供给第三方。但是,如果法律允许将其作为例外,则此规定不适用。
我们将努力在达到使用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,将我们处理的个人数据保持准确和最新,并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以防止泄漏,丢失,损坏或未经授权的访问。 ,我们将对员工和承包商进行监督,我们将努力对其进行适当的管理。
我们公司是客户(包括代理商)有权披露,更正内容等的个人数据,而澄清存在或不存在会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利益。如果您收到政府条例规定或在6个月内将被删除的要求以外的披露,使用目的通知,更正,暂停使用等通知,则适用法律。基于此,我们将在确认请求由客户(包括代理商)提出后,在合理范围内响应此请求。
我们将及时适当地回应客户关于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投诉,并将为此目的建立内部系统。